2022年望奎县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1.招生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按学区划分,免试就近入学,保障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全面实行阳光招生,招生方案、招生过程、招生结果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学生入学“零择校”。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按学区进行招生,坚决杜绝学生择校入学现象。
2.招生对象
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的)前出生的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和2022年毕业的小学五年级学生。
3.招生录取办法
(一)城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1.学区划分及招生计划
第一小学学区:三百南北路以西,中央大街以北。计划招生320人。
第三小学学区:三百南北路以东,中央大街以北。计划招生280人。
和平小学学区:三百南北路以西,中央大街以南。计划招生400人。
第六小学学区:三百南北路以东,中央大街以南。计划招生180人。
第三中学学区:县医院南北路以东,中央大街以南。计划招生400人。
第四中学学区:奋斗路以东,中央大街以北。计划招生400人。
第五中学学区:县医院南北路以西。计划招生500人。
第六中学学区:奋斗路以西,中央大街以北,县医院南北路以东。计划招生400人。
2.入学报名条件
(1)城内小学一年级
①望奎县城内户籍的,报名时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和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产权证)或房屋动迁协议书、购房发票(在不动产中心登记备案的有效);贷款购房的需提供贷款购房合同书(100%产权)和银行还款流水票据,并已实际入住;城内户籍且法定监护人在城内租房居住的,报名时需提供《居民户口簿》《租房协议》及《居民居住证明》(由社区开具)、不动产中心开具的无房证明;学生与父亲或母亲不在同一户籍的,需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学生《医学出生证明》,如法定监护人发生变更,需提供法定监护人转移的法律文书。
②望奎县农村户籍和县外户籍,在学区内购房居住的,报名时需提供《居民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产权证)或购房发票(在不动产中心登记备案的有效),贷款购房的需提供贷款购房合同书(100%产权)和银行还款流水票据,并已实际入住;学生与父亲或母亲不在同一户籍的,需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学生《医学出生证明》,如法定监护人发生变更,需提供法定监护人转移的法律文书。
③望奎县农村户籍、常住本地县外户籍(居住6个月以上),在学区内租房并已实际入住的,报名时需提供《居民户口簿》《租房协议》及《居民居住证明》(农村户籍由社区开具,常住本地县外户籍由辖区派出所开具)、房主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产权证)或购房发票、身份证复印件。
④县外户籍,在学区内租房并已实际入住不满6个月的,报名时需提供《居民户口簿》《租房协议》及《居民居住证明》(由社区开具)、房主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产权证)或购房发票、身份证复印件。
⑤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消除“大班额”“大校额”工作要求,对在校生达到2000人临界点的第一小学和超过2000人的和平小学实行招生限额,只招收学区内城内户籍购房或租住、农村或县外户籍在学区购房居住的适龄儿童;在这两个学区租住的农村或县外户籍的适龄儿童要选择到学位相对宽松的第三小学和第六小学报名。(在第一小学学区租住的适龄儿童到第三小学报名,在和平小学学区租住的适龄儿童到第六小学报名)。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在报名期至统一公开分班前不报名,视为放弃学区内入学权利,由教育体育局统一调剂到学位宽松的学校。
(2)城内初中一年级
城内小学升初中信息采集,以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家长已经填报住址为主,以学校填报的户籍等信息为辅采集,不再重新采集。望奎县农村或县外2022年小学五年级毕业生要到城内初中一年级就读的,其法定监护人名下必须在城内有产权房,并要在报名时限内到教育体育局初教股报名,报名时需提供《居民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产权证)或购房发票(在不动产中心登记备案的有效),贷款购房的需提供贷款购房合同书(100%产权)和银行还款流水票据,并已实际入住,经调查核实后,参照招录的相应顺序进行分配。
(3)烈士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按照相关优抚政策可优先选择学校就读。
(4)以下五种情况不予受理报名:①适龄儿童提供房屋住址信息为学生之家或寄居的;②学生户籍在非法定监护人户籍内,提供户主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产权证)或购房发票的;③学生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在一个户籍内,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产权证)或购房发票的;④提供二手房买卖协议的;⑤提供与他人合租临时性住所租房协议的。
(5)在报名截止日期后报名的,将不再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录取,由教育体育局根据学校学位空额情况,统一调剂到学位相对宽松的学校就读;在学生报名登记信息复核结束后至统一分配前这一期间,因在县城内购房(房产在不动产中心备案的有效),并已实际入住,需变更住址信息的到教育体育局初教股提交学区变更申请,经核实确认后按房产所在学区进行录取。
(6)报名地点。城内小学一年级新生:在居住地所在学区小学报名(第一小学与和平小学学区租住的农村和县外户籍适龄儿童除外);城内初中一年级新生:在现就读学校报名(五年级毕业生户籍和住址信息已采集,不再采集)。
3.资格审查
县城义务教育学校招收新生,法定监护人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由学校负责审核,教育体育局初教股负责监督。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信息采集、确认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确认后的信息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体育局初教股。教育体育局对各校上报的信息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复核,对户籍和房产证存在疑点的,会同公安局、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进行审查。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城内户籍的由教育体育局根据各学校学位空额情况,统一调剂到学位相对宽松的学校,农村和县外户籍的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4.招生录取程序
教育体育局根据各学区学校符合条件报名人数情况,按由多到少,同顺序本学区优先的原则,依据学生户籍和住房情况依次招录:第一顺序城内户籍购房或租房、第二顺序农村和县外户籍购房、第三顺序农村、常住县外户籍租房、第四顺序县外户籍租房,额满为止(第一小学、和平小学只招录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学生),如到某一顺序人数达到招录计划数或超出招生计划数,将由电脑摇号随机抽取超出的那部分学生,分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下一顺序学生由家长填报志愿选择有学位的学校,不填报志愿的由教育体育局统一调剂到有学位的学校。在学生之家居住和通勤的五年级毕业学生由教育体育局统一调剂到学位相对宽松的学校。学生招录采取公开的方式进行,将聘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社区人员、县城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代表及家长代表进行现场监督。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直接进入户籍所在地小学或小学所对应的初中就读。
4.招生日程安排
1.政策宣传阶段(7月25日至7月26日)。通过县政府政务网站、电视台、网信、家长钉钉群、微信群等形式,向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努力提高政策知晓率,大力营造良好招生工作氛围。
2.报名登记及初审阶段(7月27日至8月20日)。城内适龄儿童采用电话预约的方式报名,适龄儿童家长根据学区内学校招生日程安排,按报名先后顺序到校审验入学资格;城内初中一年级新生家长通过家长钉钉群或微信群核对在现就读学校已采集的户籍和住址信息(如因购房住址信息需变更的携带房产证和户口簿到教育体育局初教股,其他情况不予变更)。学校报名时间截止到8月15日,学校要对申请人入学资格进行登记、初审、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上报教育体育局。在学校报名期间没报上名的一年级新生和望奎县农村或县外2022年小学五年级毕业生在城内购房,要到城内初中一年级就读的,8月16日到8月20日到教育体育局初教股报名。
3.资格复核阶段(8月21日至8月25日)。教育体育局对学校上报的申请人入学资格进行抽检复核,复核结果公示后,对学生入学登记信息按学区进行分类汇总。
4.招生录取阶段(8月26日至8月28日)。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办法进行招录,并统一进行阳光分班,分班结果在学校门口张榜公布。
5.招生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体育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主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学校也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校招生工作有关事宜。各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力做好学区内招生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树立教育良好形象。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政府网站、电视台、网信、教育微信公众号和五年级毕业生家长钉钉群、微信群等多种途径,向社会特别是广大学生家长做好招生政策宣传,义务教育学校要设立和公开招生咨询电话,及时、耐心解答学生及家长对招生政策的咨询,使招生政策家喻户晓,让社会支持、家长理解,努力营造招生工作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严格学籍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各项规定,规范学生学籍转入、转出程序,严禁私自接收没有学籍的学生就读,如出现私自接收没有学籍学生就读的严肃追究校长管理责任。县城内中小学之间原则上不准转学;望奎县农村户籍或外地户籍在县城内购房的随迁子女,可安排到就近有学位的学校就读,额满为止。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学校要严格落实阳光招生和“零择校”的相关要求,认真审核学生入学资格,坚决杜绝工作不细、不认真、不负责等现象发生,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学生或私自串动学生,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入学考试。教育体育局将加大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力度,对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政策、扰乱招生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校长和相关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确保将国家和省市县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落到实处。
望奎县教育体育局招生咨询电话:0455―6755125
望奎县第一小学招生咨询报名电话:0455―6738833
望奎县第三小学招生咨询报名电话:13796573223
望奎县和平小学招生咨询报名电话:0455―6755073
望奎县第六小学招生咨询报名电话:15845531501